桐城文明网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桐城市文明办  主办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db: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1

桐文明字﹝2017﹞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移风易俗工作,树立文明乡风,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突出广泛发动群众、突出抓好典型示范,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做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排比的奢侈之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天价彩礼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打击邪教迷信、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切实把农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淳朴友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实落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移风易俗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在“聚焦一个重点、明确两个目标、抓住三个环节、突出四个关键”上狠下功夫,取得成效。

1、聚焦一个重点。就是要把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重点聚焦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上,并作为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抓手和突破口,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厚养薄葬、婚事俭办新风尚,反对盲目攀比,把农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推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形成友善和睦的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2、明确两个目标。一是今年目标。年底前,全市所有村(镇)都要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破除迷信和陈规陋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二是三年目标。到2019年,全市农村“一约四会”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根治,移风易俗、遏制陋习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讲法制、讲道德、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的新型农民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文明家园建设的主力军。

3、抓住三个环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级宣传阵地,运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和经村民讨论形成的村规民约及经验做法,让群众认识到移风易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创新教育方式,既讲大道理,也讲小道理;既算道义账,又算经济账,通过正反案例和前后对比,让群众愿意参与。要广泛开展好村风、好家训宣传教育活动,把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最美家庭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在移风易俗的过程更好的体现“六德”建设成效。二是发挥“一约四会”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使内容、程序、执行都为农民群众普遍接受。要切实发挥“一约四会”的正面作用,让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参与其中,形成广泛的正面力量。三是加大综合治理。要坚持正面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下力气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把不良风气压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丧葬市场管理力度,依法取缔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等行为,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4、突出四个关键。一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拓展道德讲堂等阵地建设,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节日民俗活动,让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引导农村形成新习俗、新风尚。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力争到2019年全市90%以上的村镇建成文明村镇。要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带动城乡一体共建。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广大群众时时感到文明新风就在身边。二是党员干部带头。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员带头作为争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的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己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三是广泛发动群众。要立足村镇、面向群众,精心设计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移风易俗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群众对“四会”建设、村规民约修订、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要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的建设力度,使农家书屋、道德讲堂、活动广场等成为移风易俗的主阵地。四是抓好典型示范。要善于挖掘各地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达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四、方法原则

(一)坚持典型引领。要把先进典型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多宣传农村干部群众在移风易俗实践中的新创造新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每个镇今年先重点抓2个村,新渡镇、金神镇、范岗镇作为省级以上文明镇,必须全面开展,起到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底数,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制定整改清单,坚持疏堵并举抓整改,有针对性的解决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普遍性、多元性和长期性等特点,解决的是农村社会风气问题,涉及的是农村人际关系,落实的是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必须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群众的意愿要求,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建设养成。要把倡导文明新风、革除农村陋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不可简单粗暴、机械照搬。要在抓示范、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重点建设一批移风易俗示范镇、示范村,形成一整套革除农村陋习、树立新风正气的规章制度,通过长期不懈、日积月累、耐心细致的工作,养成群众良好的生活理念。

(五)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及各村民俗特点,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一村一策的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防止口号式、运动式、迎合时势式的一阵风。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完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宣传部门要加强乡风民风建设的舆论引导,组织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对反面典型及时曝光。文明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指导监督的职责,推动形成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动配合,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民政局、政研室、农委、文化委、扶贫办、公安局、司法局、综治办、妇联、文联、团委、广电台、新闻信息中心等多部门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指导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解决问题的职能作用。各部门都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份内职责,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3、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同步发展。要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作为“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明查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检验实际工作成效。

4、及时宣传报道。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镇、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视研究和探索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社会影响。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db:作者]

上一篇:践行《安庆文明18条》倡议书

下一篇:没有了